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明阳阳江16.6MW 漂浮式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明阳阳江16.6MW漂浮式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3624746,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2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明阳阳江16.6MW 漂浮式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阳江阳西县

建设单位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于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场址内安装1台16.6MW漂浮式风机,并通过1回长约1.39km的35kV集电海缆接入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F1号风机。

环评机构

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海洋水文水动力、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

报告表分析,本工程风机基座为漂浮式,通过锚泊系统进行固定,漂浮式风机基座对表层水流会产生影响,对整个垂向水流影响相对较小;用于固定的锚链直径很小,吸力锚完全沉入海底,对水动力环境影响有限,也基本不会对附近海域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产生影响。

(2)海水水质

报告表分析,海缆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超I、II类海水水质(>10mg/L)的面积合计为0.275km2。报告表分析,随着施工结束,短时间内海水水质即可恢复,对海域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选择海况好时施工,采用较为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期,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缩短工期;海缆敷设船必须配备先进的定位系统,以保证准确确定海缆沟开挖位置,减少不必要的超深、超宽开挖。

(3)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

报告表分析,锚泊系统施工、电缆沟开挖引起局部海域内水体浑浊度增大,对浮游动物、鱼卵、仔稚鱼等产生一定不良影响;锚泊系统对底栖生物栖息地造成压占影响。但上述施工影响对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通过采取生态补偿和保护措施,其影响较小。报告表预测,项目建设期间底栖生物受损量为0.1146t,游泳生物受损量为6.19kg、鱼卵受损量为4.37×105粒、仔稚鱼受损量为2.91×105尾。生态损失总赔偿额约为6.4316万元。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严格按照工程的用海范围、用海方式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季节和作业周期应尽量避开长尾大眼鲷产卵期(5-7月);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施工期跟踪监测。

(4)工程建设对鸟类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位于明阳阳江青州四海上风电场项目内,本项目风机叶片运行影响高度范围在青州四的风机叶片运行影响高度范围内,因此预计本项目建设对风机碰撞鸟类的影响变化不大。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候鸟迁徙季节如遇到候鸟大量迁徙经过施工区时应降低施工强度;严格控制光源使用量,对光源进行遮蔽,减少漏光量等。

(5)电磁辐射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分析,35kV海底电缆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4kV/m和0.1mT的限值要求。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施工期及运营期船舶碰撞发生溢油、漂浮式风机脱锚产生次生环境风险等。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避免上述事故的发生和降低环境风险,项目施工船舶应配备一定的溢油应急设施,同时建设单位应与第三方签订溢油应急服务协议,纳入区域溢油应急体系;营运期海上风机应涂有醒目的警示色、夜间需采用灯光照射的办法;漂浮式风机在不利天气条件下(如极端恶劣的台风环境)风机将进入抗台风状态;风电场运行维护期应制定严格的运行维护措施,在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运行维护人员应及时进入现场,并配合专业检测人员检查风机及锚泊系统损伤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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