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及核医学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及核医学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及核医学场所退役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越秀区

建设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大坦沙院区门诊医技住院楼负二层建设1个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开展小动物实验项目,新增安装使用1台小动物PET/CT(属III类射线装置),新增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镓-68、碳-11、锆-89、铜-64、钪-44和钛-45开展PET/CT显像诊断,新增使用放射性核素锝-99m、碘-131和镥-177开展小动物生物分布研究。在沿江院区医技楼一层核医学科及二层介入手术室开展钇-90微球治疗项目,将二层介入手术室建设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新增使用放射性物质钇-90。将海印院区综合楼负一层回旋加速器制药场所及四层PET/CT诊断工作场所实施退役处理,退役后开放为无限制工作场所。

环评机构

广州达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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