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江口省际公安检查站智慧查控装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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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肇庆江口省际公安检查站智慧查控装备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肇庆封开县 |
建设单位 | 肇庆市公安局 |
项目概况 | 拟在肇庆市封开县江口省际公安检查站往封开方向最北侧车道安装使用1套车辆检查系统(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对小型车辆尾箱位置进行检查。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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