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重离子治疗系统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重离子治疗系统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重离子治疗系统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天河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概况

拟在综合大楼负1层至负4层西南角建设重离子治疗中心,负4层包括5间治疗室及辅助功能用房,负3层主要为重离子治疗系统配套用房,负2层和负1层为高能输运线区和5号Gantry治疗室上空。在重离子治疗中心使用1台重离子治疗系统,治疗粒子种类为碳离子(12C6+),碳离子能量为40-430MeV/u,终端束流强度最大均为4.0E+09ppp,属于Ⅰ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重离子治疗系统5个治疗室各配置1个图像引导系统,均属于Ⅲ类射线装置,用于重离子治疗定位校准确认。5个治疗室各安装1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以下简称滑轨CT,属于Ⅲ类射线装置)用于重离子治疗模拟定位。

环评机构

广州达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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