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饶平县新丰中心卫生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饶平县新丰中心卫生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饶平县新丰中心卫生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饶平县

建设单位

饶平县新丰中心卫生院(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医院拟将门诊楼一层北侧中药房及其南侧和东侧走廊改建为1间介入手术室及辅助功能用房,并在该手术室内新增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该装置属II类射线装置。

环评机构

广州南方医大医疗设备综合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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