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惠州重离子医学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惠州重离子医学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惠州重离子医学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惠州惠城区

建设单位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拟新建一栋重离子医学中心,在该重离子医学中心建造使用1台医用重离子加速器治疗装置(属Ⅰ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该装置由直线加速器、同步加速器、高能束运线、9间治疗室等部分组成,每间治疗室内配置1套放射治疗用X射线图像引导系(均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于患者肿瘤的定位及验证。

环评机构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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