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陆上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阳江市阳东区;广东江门恩平市;广东江门开平市;广东江门鹤山市;广东佛山高明区;广东佛山南海区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如下:
(一)±500千伏海缆转架空终端站新建工程
新建±500千伏海缆转架空终端站,建设海缆转架空终端站至三山岛海上换流站直流出线间隔1回、海缆终端站至±500千伏受端(古劳)换流站出线间隔1回。
(二)±500千伏受端(古劳)换流站新建工程
1、直流部分
(1)直流换流单元:额定电压±500千伏,本期建设容量300万千瓦。
(2)联接变压器:本期建设容量(6+1)×53.5万千伏安。
(3)直流出线:本期建设1回至海缆转架空终端站直流出线间隔。
2、交流部分
交流出线:本期建设4回500千伏出线间隔,至500千伏西江站、江门站各2回。
3、站外电源配套线路
由站外110千伏古劳站引接1回110千伏配套电源专线,线路全长8.19千米,其中电缆线路0.24千米,架空线路7.95千米。
(三)±500千伏直流线路新建工程
1、新建海缆登陆点~海缆转架空终端站1回±500千伏直流单芯电缆,单根电缆长度约600米。
2、新建海缆转架空终端站~受端(古劳)换流站1回±500千伏直流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178千米,其中按单回路架设38千米,按同塔双回路架设(第二回同期挂线)140千米。
(四)500千伏交流配套工程
受端(古劳)换流站双解口接入江门~西江双回500千伏线路,形成江门~受端(古劳)换流站、受端(古劳)换流站~西江双回50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2×2.0千米。
(五)配套改造工程
1、±800千伏普侨直流侨侧接地极线路迁改:新建线路长度1千米,拆除旧线1千米,拆除旧塔1基。
2、220千伏珍平线和110千伏平海线迁改:新建线路长度3千米,其中按220kV混压同塔双回路架设2km,按220kV单回路架设0.5km,按110kV单回路架设0.5km;拆除220千伏单回旧线长约2千米,拆除旧塔6基;拆除110千伏单回旧线长约2.5千米,拆除旧塔11基。
3、220千伏平首线迁改:新建线路长度1千米,按单回路架设;拆除旧线1千米,拆除旧塔1基。
4、110千伏北丰线迁改:新建线路长度1千米,按单回路架设;拆除旧线0.65千米,拆除旧塔2基。
5、110千伏温合线临时线:新建线路长度1千米,按单回路架设。

环评机构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1)项目终端站、换流站周围设置实体围墙和绿化带;加强站内电磁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电气设备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2)项目线路工程严格按照设计确定的线路线高进行建设,在线下或塔基附近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加强运行期巡检工作。
二、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采取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除抢修、抢险之外的其他任何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运行期采取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1)终端站所有直流设备采用户内布置,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2)换流站优化站区平面布局和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联接变压器采用Box-in(隔声罩),同时对东侧、南侧、西侧部分围墙进行加高和加装隔声屏障。(3)导线和金具等采取要求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终端站、换流站工程施工场地尽量利用站区空地,建设过程中做好边坡防护,施工结束后对站区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2)线路工程建设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塔基基础开挖,除部分土方用于基础回填外,多余土方在用地范围内就地摊平回填处理;涉及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路段应根据生态现状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禁止在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架线施工采用不落地放线技术;基坑开挖时尽量不开挖或少开挖施工基面,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避开雨季进行开挖施工,减少水土流失。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废水通过修筑简易沉砂池对其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处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线路工程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文明施工、防止漫排。(3)终端站、换流站各设置一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4)换流站换流阀外冷却系统排水属于“清净下水”,水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后排入站址北侧的西岸环山沟。
五、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施工作业大气;路面在大风干燥的时进行洒水降尘;禁止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施工结束后,挖掘土方就地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2)线路拆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导线、金具等工程废料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正规机构进行回收处理。(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随生活据点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4)终端站、换流站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5)终端站、换流站更换的铅蓄电池由厂家或有资质的单位上门进行回收处理,不在站内临时贮存。(6)换流站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
七、环境风险
受端(古劳)换流站联接变压器、站用变压器下方均应设置事故油坑,并配套建设埋地排油管道和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应配有油水分离装置,事故油池及其油坑、排油管道等配套收集设施均为地下布设,并落实防渗漏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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