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低剂量同位素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低剂量同位素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低剂量同位素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翠亨新区

建设单位

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

项目概况

拟将中山生命科学园5号楼10楼南侧部分实验区域改造为低剂量同位素实验室,并在该实验室内安装1台自带屏蔽体的PET/SPECT/CT三合一小动物成像系统,使用19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开展诊断和治疗放射性新药的药物有效性评估、药代动力学研究等前期研发工作。该实验室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