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500千伏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500千伏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2日至2025年03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500千伏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广东汕尾海丰县;广东汕尾城区;广东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500千伏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途径汕尾市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500kV汕尾电厂二期~深汕变电站双回线路
新建500kV汕尾电厂二期~深汕变电站双回线路路径长33.8km,其中按500kV同塔双回线路架设33.3km,按2条500kV单回路各架设0.5km;同时拆除原500kV深汕变电站~陆丰变电站双回线路路径长1.4km,拆除塔基2基。
2.500kV深汕变电站~陆丰变电站改接段双回线路
新建500kV深汕变电站~陆丰变电站改接段双回线路路径长38.8km,均按同塔双回路架设。
3.500kV茅湖变电站~祯州变电站双回线路升高改造线路
为满足交叉跨越要求,升高改造500kV茅湖变电站~祯州变电站双回线路路径长1.6km,均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同时拆除原500kV茅湖变电站~祯州变电站双回线路路径长1.6km,拆除塔基2基。
4.220kV海丰变电站~河浦牵引站乙线临时线
为保障线路供电需求,对220kV海丰变电站~河浦牵引站实施临时转供电,新建临时线路路径长1.3km,均按单回路架设。

环评机构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工程建成后,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若出现电磁环境超标,应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加强运行期巡检工作。
在满足设计最低对地高度下,即500kV架空线路同塔双回段导线对地最低线高不低于20m、单回段导线对地最低线高不低于22m、220kV架空线路单回段导线对地最低线高不低于18m时,线路工程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即公众曝露工频电场强度标准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标准限值100μT)。
(二)噪声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包括:选择低噪声设备,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的塔基临时施工区域设置施工临时隔声屏(高度不小于2.5m),禁止夜间进行除抢修、抢险之外的其他任何施工作业,避免在昼间午休时间进行高噪声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通过类比监测分析,本工程500kV输电线路建成后,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按照避让、减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尽量减少对集中林区的土地占用,线路通过林区时,用高杆塔按跨越方式考虑,线路施工不设置取土场、排土场和施工营地,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取/弃土场、牵张场、跨越场和施工营地,线路跨越生态敏感区架线施工方案设计用不落地放线技术,施工前开展沿线可能涉及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详细调查等。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措施包括:采用一档跨越地表水体,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等。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牵张场,禁止清洗车辆机械,不得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放任何污染物等。
项目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位于水源保护区的线路,施工弃土外运至指定受纳场处置;其余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在塔基附近集中堆放、覆盖,施工结束后在塔基附近找平、绿化;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并分别运送至城市管理部门、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处理;拆除的旧线材和塔基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正规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旧绝缘子等固体废物,交由专门的公司回收。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土石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临时堆放的土石料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覆盖,禁止就地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等措施。
项目运行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七)环境风险
线路工程不使用主变压器、高抗器等含油电气设备,不涉及事故油泄漏等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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