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鹭洲至新塘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鹭洲至新塘段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鹭洲至新塘段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广东广州海珠区;广东广州黄埔区;广东广州增城区;广东佛山顺德区;广东佛山禅城区;广东佛山南海区

建设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位于佛山和广州市,线路起自佛山市鹭洲站引出,依次经过佛山顺德区、禅城区和南海区,广州荔湾区、海珠区、黄埔区、增城区,线路全长约71.6km,共设置17座车站,含预留车站1座。全线设陈家林车辆段、南村停车场及出入段线工程。新建主变电所3座。本工程铁路等级为城际铁路,采用电力牵引,设计速度目标值为160 km/h。

环评机构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采取消声器、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有关声环境质量管理要求。采取的声屏障等降低噪声的措施,应当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等相关要求。
二、振动、二次结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优化车辆、道床、钢轨选型,加强轮轨维护、保养。各敏感点振动、二次结构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制定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在临近生态环境敏感区路段,优化施工方案,妥善处置及转运弃土,及时进行复垦、绿化,加强施工期监督巡护。合理设置大临设施。
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远离地表水体,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或排入市政管网。
营运期:车站、场段、变电所新增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垃圾、渣土等及时清运,集中堆放的采取覆盖措施;运输垃圾、渣土、砂石的车辆实行密闭式运输;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冲洗、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营运期:机车类型为电力,无机车废气排放。
六、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七、环境风险
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联动等。尽可能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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