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鹭洲至新塘段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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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鹭洲至新塘段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广东广州海珠区;广东广州黄埔区;广东广州增城区;广东佛山顺德区;广东佛山禅城区;广东佛山南海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位于佛山和广州市,线路起自佛山市鹭洲站引出,依次经过佛山顺德区、禅城区和南海区,广州荔湾区、海珠区、黄埔区、增城区,线路全长约71.6km,共设置17座车站,含预留车站1座。全线设陈家林车辆段、南村停车场及出入段线工程。新建主变电所3座。本工程铁路等级为城际铁路,采用电力牵引,设计速度目标值为160 km/h。 |
环评机构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