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函〔2023〕57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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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东鹏瑞环保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登记通知书》((粤韶)登字〔2023〕第4402001230045610号)的内容,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29190731、440229230706)中法人名称由“韶关鹏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为“广东鹏瑞环保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鹏瑞环保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229799360751A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叶祖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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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3年07月06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2024年07月06日 一年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广东鹏瑞环保 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名称的函
粤环函〔2023〕573号
广东鹏瑞环保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29190731、440229230706)中法人名称的资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按《登记通知书》((粤韶)登字〔2023〕第4402001230045610号)的内容,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229190731、440229230706)中法人名称由“韶关鹏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为“广东鹏瑞环保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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