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省生态环境厅举行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7月1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4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回应媒体朋友关心关注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许金洲主持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处处长卢显妍、大气环境处副处长许技科、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许培源、海洋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宇铭出席新闻发布会。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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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金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广东省生态环境厅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2024年5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其中广东省惠州、深圳、珠海、中山4市光荣上榜2024年5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深圳、惠州、珠海、中山、广州、东莞6市上榜2024年5月168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排名前20位。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各位媒体朋友通报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处处长卢显妍女士,大气环境处副处长许技科先生,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许培源先生,海洋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宇铭女士,我是主持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许金洲。

  今天的发布会共两项议程,首先请卢处向各位通报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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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显妍: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按照发布会安排,下面由我通报今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今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4%,地表水优良率为93.2%,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87.6%,基本保持稳定。

  首先通报全省空气环境质量,1-6月,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6.4%,同比改善2.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2微克/立方米)。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69.0%和16.4%。

  城市排名方面,1-6月,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依次为河源、阳江和韶关,后三名由低到高依次为东莞、江门和佛山,其中,中山、佛山和江门等16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改善,惠州和揭阳市同比持平,云浮、汕尾和梅州3市同比下降。

  区县排名方面,1-6月,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前十名依次为韶关仁化县、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梅州平远县、惠州龙门县、湛江徐闻县(5个并列第1),河源连平县,韶关翁源县,韶关新丰县、茂名信宜市(2个并列第8)和韶关武江区;后十名由低到高依次为东莞东城街道,东莞莞城街道,肇庆高新区,东莞万江街道,江门蓬江区,东莞南城街道,佛山禅城区,江门江海区,江门鹤山市和广州荔湾区。

  第二部分通报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方面,1-6月,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国考断面方面,全省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93.2%,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持平。与各断面目标相比,全省仅有2个断面超标,分别为梅州市龙溪和汕尾市东溪水闸断面未达优良目标。

  基于国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1-6月,按照城市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前三名为河源、肇庆和韶关,后三名由高到低为揭阳、东莞和潮州。其中,汕头、茂名和揭阳等14个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潮州、惠州和东莞等4个市同比有所下降。河源、中山、肇庆3市所有国控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且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

  第三部分通报近岸海域海水质量。

  2024年春季,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87.6%,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劣四类比例为8.1%,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劣四类海域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湛江港、汕头港等河口海湾,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

  基于国控点位水质监测结果,汕尾优良比例达100%,湛江、揭阳、茂名、阳江4市近岸海域水质同比上升,潮州、江门、汕头、珠海、惠州、深圳6市同比下降,其余4个城市水质保持稳定。

  通报完毕,谢谢。

  许金洲谢谢卢处。今年上半年,全省空气质量比较好,水质也优良,大家都感受到蓝天白云已成为我们的常态。下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将会是什么样的走向?媒体朋友将会有很多关注的问题,下面进入第二个环节,回应媒体朋友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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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记者各位好,我是羊城晚报记者。我们都知道“广东蓝”是广东生态环境的亮点名片,从刚刚的发布中我们也了解到2024年广东空气质量状况稳步改善,全省AQI达标率同比持续上升,想了解一下下半年大气环境治理还面临哪些挑战?广东将如何推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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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技科: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上半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按照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在气象因素相对有利的条件下,空气质量改善稳中有进,全省AQI达标率为96.4%,同比改善2.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微克/立方米。深圳、惠州、珠海、中山、肇庆、广州、江门、东莞、佛山9个城市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全省19个城市PM2.5浓度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25微克/立方米)。

  目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尚未完全摆脱气象条件的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下半年,受拉尼娜现象影响,极端天气气候条件偏多。7至10月又是我省台风频发期,台风登陆前的静稳天气,容易引发大气污染过程,需要我们统筹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空气质量改善的关系,提前做好污染治理和联防联控工作,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创建美丽中国先行区,对标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先行示范区建设需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展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协助发改、工信等部门推动做强绿色制造业,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要求,整治提升涉气产业集群,打造高效生态绿色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现有产能,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二是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协助发改、能源等部门推动发展和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压减工业用煤,推动全省玻璃、铝压延、钢压延等行业清洁能源替代。三是优化调整交通结构。协助交通等部门优化调整客货运结构,推动公路运输转向铁路、水路;推广利用清洁低碳的运输及作业工具;组织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以柴油车为重点严格管控机动车排放;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四是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有序开展钢铁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和涉VOCs重点领域深度治理。五是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协助住建、交通等部门加强扬尘污染、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理,加强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治理等工作。六是建设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推进粤港澳三地在大气环境监测、污染天气预报、移动源排放跨境联合监管等领域合作。七是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大气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优化污染应对机制和措施。

  同时,把握往年同期大气污染特点规律,组织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以珠三角9市及韶关、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共15个地市为重点,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交叉检查和自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帮扶重点企业落实治理措施,帮扶重点城市培养专业尖兵,进一步提升全省大气污染治理水平。目前,第一轮对10个城市的监督帮扶工作正在开展,相关工作成效将逐步展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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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记者:各位好,我是新快报记者。请问我们该如何看待今年上半年近岸海域水质变化情况?接下来将采取哪些举措,促进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稳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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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宇铭: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省入海河流众多,近岸海域水质受降雨和入海径流等自然因素影响明显,呈现出波动大的特点。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今年入汛以来,全省平均雨量为1162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55%,为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多,其中4月降雨量497.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8倍,为历史同期最多,打破4月降雨量历史记录。受持续强降雨影响,今年4-5月,西江、北江、东江干流总水量是去年同期的3倍。在此极端不利自然条件下,2024年春季我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定,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87.6%,高于“十四五”86%的水质目标。

  下一步,将多措并举,深入推进近岸海域水质达优攻坚。一是大力推进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实施陆海统筹、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狠抓入海总氮削减,一河一策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以河流入海断面总氮浓度负增长为目标,强化总氮溯源调查,对重点断面开展驻点技术帮扶,识别总氮主要来源和重点关注区域,督促指导相关地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着力通过工程带动削减总氮入河、入海排放量。二是以不断完善入海排污口管理为目标,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健全完善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协作工作机制,联合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继续开展“靖海2024”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紧盯重点海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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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记者:各位好,我是人民网记者。上半年,广东暴雨等极端天气多,这对我省水环境质量带来哪些影响?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广东将如何做好汛期的水环境保护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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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培源: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开汛以来,广东省连遭强对流天气影响,东江、西江、北江、韩江先后多次发生编号洪水,特别是北江出现百年一遇特大洪水,给我省水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面对异常严峻复杂的防汛形势,我省坚决扛起汛期水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省上下齐心协力统筹开展防汛救灾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克服极端天气的不利影响,汛期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总的来看,今年上半年和6月份各项数据指标是近几年最好的,2024年6月,也就是主汛期,水质优良率为81.8%,水质优良率同比上升14.9个百分点;今年1-6月,149个国考断面优良率为93.2%,也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同时,全省上半年无劣Ⅴ类断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今年我省汛期水污染防治取得较好成效,主要通过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提前部署,系统推进汛期削峰。我厅年初便组织召开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培训会,明确开展汛期污染削峰行动,制定印发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汛期工作总体要求,汛前及时开展汛期水环境监管、水环境安全保障等工作部署,将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各地市。

  二是落实落细,全面抓好汛期监管。常态化抓好汛期水环境监管,每日发布重点断面水质红蓝表,每周向各地市推动水污染防治研判分析、问题排查和各地市汛期动态,每月组织召开会商会,专题研判汛期水质变化情况。联合省河长办印发《广东省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试行)》,定期通报预警汛期污染问题。

  三是多措并举,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汛前全面开展沿河箱涵、排口等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汛期水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加密监测重点关注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及时预警汛期污染强度较大断面和存在风险隐患的饮用水水源。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水环境事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治水,落实全省“一盘棋”应急响应。

  四是强化保障,稳步提升能力体系。1.加强试点示范。以深圳河口、汕尾东溪水闸、惠州沙河河口等断面为试点,开展汛期城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成功打造一批成效突出、可推广应用的治理样板。2.加强资金保障。安排资金重点倾斜汛期水污染防治有关工程,久久为功不断夯实水污染防治基础,各地市污水收集率逐年提高。3.加强科技赋能。针对感潮河网区断面溶解氧夏秋季节总体偏低问题,我省先后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开展专项研究。4.加强规范化管理。发布我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并研究制定省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持续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目标,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扎实开展汛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协同共治,保障河湖水质平稳安全度汛,让南粤大地人水更和谐、河湖更美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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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报道记者:各位好,我是中国报道记者。美丽海湾建设是美丽广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问广东美丽海湾建设目前的情况如何?谢谢。

  张宇铭: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美丽海湾是美丽中国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是“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主线。我省是海洋大省,在《“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将我省近岸海域统筹划分为59个海湾。为实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保护和建设目标,我省“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开展海湾调查,编制省级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工作指南,全力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首先,开展调查评估,摸清海湾家底。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围绕海湾水质、海洋垃圾、生物生态、滨海湿地和岸线保护、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等开展专项调查,掌握各海湾基本生态环境现状,为各市实施“一湾一策”的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因地制宜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其次,编制工作指南,明确建设时序。在对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重点推进建设的美丽海湾开展调查评估、充分研究国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广东省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指南(试行)》,明确全省美丽海湾建设总体要求、建设类型、建设路径、评定程序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要求,列出59个海湾建设时序,2027年前重点推进27个美丽海湾建设。

  第三,财政激励引导,加大资金投入。2024—2025年按照国家和省任务要求,省财政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分年度支持8个基础条件好、可见成效的美丽海湾建设试点,推动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对上年度获评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的地市进行激励,通过事后奖补的方式,激励竞标争先、走在前列。沿海各地市积极创建多元投入机制,推动政府和社会资金共同投入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美丽海湾建设协同共进。

  最后,典型示范带动,促进比学赶超。积极参与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评选,汕头市青澳湾、深圳市大鹏湾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为沿海各市树立“比学赶超”的标杆。今年推荐深圳市大亚湾、珠海市万山群岛、汕尾市红海湾和湛江市金沙湾申报第三批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在第一轮专家评议中获得较好评价。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我省59个海湾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在国家美丽海湾建设指标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广东省美丽海湾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筹备开展省级美丽海湾案例评定和优秀案例评选,提升沿海地市建设美丽海湾的积极性,为我省创建国家级“美丽海湾”做好储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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