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1-9月,各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96个)水质达标率为100%。第三季度,县级行政单位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镇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96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地表水状况:1-9月,全省270个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92.5%,劣Ⅴ类断面比例占0%。
城市排名:基于270个省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按照城市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全省水环境质量前三名为河源、韶关和肇庆市,后三名由高到低为湛江、东莞和阳江市。梅州、佛山和揭阳等18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潮州和深圳2市同比有所下降(河源市所有省考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且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
附表1 2024年1-9月全省城市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水质指数的计算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8〕1271号)。
2.水质指数变幅为水质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3.排名断面采用270个省考断面进行统计。
4.河源市所有省考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且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