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1-11月,各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9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地表水状况:1-11月,全省270个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94.4%,劣Ⅴ类断面比例占0%。
城市排名:1-11月,基于270个省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城市水质指数较高的是河源、韶关和肇庆市,较低的是湛江、东莞和潮州市。中山、佛山和梅州等19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深圳市同比有所下降(河源市所有省考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且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
附表1 2024年1-11月全省城市省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水质指数的计算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8〕1271号)。
2.水质指数变幅为水质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3.排名断面采用270个省考断面进行统计。
4.河源市所有省考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且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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