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5年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相关情况,回应媒体关注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新闻发言人周国英,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瑞凤,厅应对气候变化与交流合作处处长关绣娟出席新闻发布会,厅宣教科技处处长罗林生主持新闻发布会。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实录。

罗林生: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重点向大家介绍两项重要政策措施。一是《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二是《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嘉宾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新闻发言人周国英女士,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瑞凤女士,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与交流合作处处长关绣娟女士。我是主持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宣教科技处处长罗林生。
本次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周国英副厅长通报《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有关情况;二是回应媒体记者的关切。
首先,有请周国英副厅长为大家介绍两项政策的有关情况。

周国英: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热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今天我们要发布两个近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政策文件。在文件发布前,我想先向大家作个展示。首先展示一下这个标识,这是广东碳标签,这上面绿色脚丫的形象,是国际上碳足迹通用的标识形象。标识也融入了广东本土元素,脚掌的形象一方面代表广东省地图,另一方面也代表岭南最具特色的植物芭蕉叶。这里还有一个小小的缺口,缺口周边代表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珠三角核心区域。
在此,我还要向大家展示我们的“美丽吉祥物”。
这是利用志愿者收集的海洋废塑料制作的十五运会“美丽吉祥物”。要特别说明的是,每个吉祥物下方都有一个碳足迹溯源二维码,只要大家拿手机扫一扫,就能看到废塑料从回收到重生成为吉祥物全过程的碳排放量。通过这个“美丽吉祥物”,向社会广泛宣传美丽全运、低碳全运的理念。
这两个可爱的标识和公仔,与我今天要发布的第一个文件《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密切相关,这是碳足迹两种形象化展示。
近年来,碳足迹这一热词频现,与绿色消费、绿色供应链、气候治理、国际贸易等紧密相连。碳足迹是指人类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总和。核算的对象一般包括产品、个人、家庭、机构或企业等。其中,产品碳足迹是碳排放核算应用最广的概念。它反映一件产品从原料开采、制造、运输、销售、使用到最终废弃等各个阶段产生的碳排放量。在这些过程中消耗的石油、煤炭等含碳资源越多,二氧化碳排放量就越大,碳足迹也就越大。
我国自2020年提出“双碳”目标以来,出台了多项重要政策文件,对产品碳足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广东作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省份之一,积极探索开展碳足迹管理工作。2022年1月,推动成立广东省碳标签专业委员会,率先在省级层面发布“广东碳标签”,作为对应产品的碳足迹量化标识。近年来,依托广东省碳标签专业委员会制订发布了多项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并在多个地市选取特色或优势产品开展碳足迹核算评价。截至今年9月底,共有128家企业获得146张广东碳标签证书,覆盖新能源乘用车轮胎、电力电缆、柴汽油、空调等24类产品,为建立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生态环境部于2024年出台的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文件要求,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等合计16个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8月底印发实施《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下简称《工作方案》),目的是加快构建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促进广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工作方案》设置了两个时间节点阶段性目标。到2027年,基本建立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成20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方法与应用实现粤港澳互信互认。到2030年,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完成50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同时建成具有广东特色的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针对以上目标,《工作方案》围绕管理体系建设、应用场景推广、跨境互信合作和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共提出了17项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一方面,结合广东主要出口产品、产业特色情况,分阶段搭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另一方面,结合广东特色,积极推进重点产品开展碳足迹核算评价、标识认证,鼓励有意愿的地区率先进行碳足迹试点。
二是丰富和拓展产品碳足迹推广应用场景。体系建立之后重在应用,一方面要加大金融的支持,在企业融资过程当中把碳足迹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另一方面,鼓励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加大碳足迹较低产品的采购和推广应用,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碳产品。
三是积极探索推动碳足迹跨境互认和互信。碳足迹核算是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的基础性工作。希望通过粤港澳碳足迹互信互认,同时通过加强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衔接与互认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更好服务企业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提升出口产业绿色竞争力。
四是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强化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安全保护,确保产品碳足迹数据可测量、可溯源、可核查。
这是我给大家介绍的第一项政策的主要内容。
下面,向大家介绍货车淘汰更新补贴通知的有关内容。
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近期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这项工作已于10月10日开始正式实施,目的就是要通过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等,进一步提升我省大气环境质量。
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汽车保有量已超4500万辆,多年位居全国首位。根据专家测算,中重型燃油货车虽然数量占比不到2%,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却占燃油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8%。所以加快中重型燃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是我省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所在。
国家现已出台的以旧换新政策主要覆盖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以及老旧乘用车,而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一直未纳入补贴范围。所以此次财政大力支持专门出台这项政策,主要是针对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正是为了填补这一空白,实现对高排放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激励的全覆盖。
补贴政策实施后,预计可淘汰2.82万辆老旧货车,更新5200辆新能源货车,推动氮氧化物减排约1.3万吨,带动新能源汽车消费超30亿元。可以说,新政实施既能有效推动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还能带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绿色交通发展,实现环保、经济、社会的“多赢”。
下面,我介绍一下这项政策的三个重点:
第一,关于补贴范围。
主要支持两类情况:一是提前淘汰老旧货车,二是既淘汰旧车又购买新能源车。
具体来说,对于提前淘汰的国三、国四车辆,给予淘汰补贴;对于提前淘汰并且购买新能源车的,给予淘汰更新补贴。申请提前淘汰补贴的非营运中重型货车需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2025年7月1日前已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国四车,或2025年7月1日前已在广东省其他地市登记的国三、国四车。二是车辆须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东省内完成拆解报废或者出口,并且距离强制报废年限还有1年及以上。
如果同时申请更新补贴的,也就是说你淘汰了旧车,要买新能源车的,除了满足上述淘汰补贴条件外,还应符合“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新能源中重型货车”这一条件。
如果大家对具体车辆是否符合条件有疑问,可以登录我厅以及各地市环保部门官网查询。
第二,关于补贴标准。
具体提出淘汰补贴和更新补贴两档标准:
对于提前淘汰的车辆,根据车型和提前淘汰时间,可获得1.0-4.5万元不等的补贴。总体来说,淘汰得越早,补贴越高。
对提前淘汰车辆并且新购新能源货车的,除了淘汰补贴外,还能获得更新补贴,每辆新购置新能源货车按车辆类型不同可获得3.5-9.5万元不等的补贴。两项补贴叠加,最高可达14万元。
第三,关于办理程序。
为了让补贴政策更好落地,我们建立了一套便捷高效的办理流程:申请人可登录“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模块,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收到申请信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建议。财政部门在收到建议之后,也会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审核后向申请人拨付补贴资金。
以上是我通报的两项政策的情况,谢谢大家。
罗林生:谢谢周厅的详细介绍。接下来进入媒体提问环节,请大家就今天发布的两项政策提出问题。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请大家举手提问。

南方日报记者:请问《广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提出和实施对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周国英:谢谢你的提问。
应该说产品碳足迹是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碳足迹值越小,说明其低碳水平越高。《工作方案》出台,从产品碳足迹入手,分行业、分步骤、逐步地推进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广东碳足迹管理体系,将在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出口产品绿色竞争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实现低碳转型之后,将更好地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促进广东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说,我想有三方面的意义:
一是助力企业节能降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碳足迹核算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摸清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的碳排放水平,识别其中能耗和碳排放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工作方案》还明确要逐步地探索开展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加大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对低碳产品的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先进低碳技术,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从而提升行业整体绿色低碳水平。我们也很希望有更多的企业能够关注碳足迹工作,通过碳足迹核算打造环境管理的升级版,推动行业开展全产业链的降碳减污,从而推进我省绿色低碳水平的提升,有效地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二是扩大低碳产品供给,引导绿色低碳生活。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支持力度和推广应用力度,有利于通过非常清晰直观的产品碳排放数据,引导和激励公众更多选择低碳产品。绿色低碳产品消费需求传导至生产端,还将促进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以及绿色供应链的良性循环。今年借着举办十五运会的契机,选择部分十五运会特许经营产品开展碳足迹管理,通过扫描特许商品包装上的二维码,可以看到产品碳足迹信息。希望通过对十五运会特许经营商品开展碳足迹核算,向社会更生动地传递“零碳全运”理念,更好地引导绿色消费,让低碳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妥善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提升外贸产品竞争力。近年来,很多欧美国家要求进口产品提供碳足迹核算报告。比如,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要求进口商必须核算并报告相关产品碳足迹,并从明年1月开始按欧盟碳价补足进口产品与欧盟的碳成本差额。这就要求相关企业建立自身的碳数据管理体系,按规定开展碳足迹核算,向欧盟进口商提供准确的产品碳排放数据。《工作方案》提到的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核算技术规范、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等工作,可以让企业更加准确有效地核算产品碳足迹,从而更好地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提升出口产品绿色竞争力。这对于我省作为外贸出口大省尤为重要。

中国报道记者:我们注意到政策中对“非营运货车”的认定标准与车辆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不完全一致,而是以《道路运输证》为准。请问这样设计是出于什么考虑?对于普通车主来说,应该如何准确判断自己的车辆是否符合非营运条件?

张瑞凤:谢谢你的提问。这样是为了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老旧中重型营运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错位。本通知所称非营运货车是指2025年7月1日起未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货车。具体分两种情况:一是从来没有领取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的货车,则该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二是领取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但该车辆最新的《道路运输证》的有效期在2025年7月1日前的,则该车辆为非营运车辆,否则为营运车辆。
这里要强调的是,本通知所称的非营运货车,不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作为判断标准。这也是很多车主来电咨询的热点问题之一。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刚才周厅展示了广东碳标签,我们之前曾对此进行过采访报道,也了解到目前广东碳标签已经实现了粤港互认。能否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关绣娟:谢谢你的提问。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重大国家战略区域,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香港、澳门更是具有良好的衔接国际制度规则基础。开展粤港澳碳足迹互认,可以为国家推进碳足迹国际互认工作积累经验。
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粤港碳标签互认工作。具体操作上,主要是依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技术层面推动核算规则的互认,从而实现产品通过一次核查可同时获得广东碳标签和香港碳标签两张证书。2023年,推动由广东碳标签专委会与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签订《关于共同合作开展粤港碳标签互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在广东选择典型出口企业和产品开展互认示范。去年9月,首批5款产品成功获得广东碳标签和香港产品碳足迹标签双证书。
《工作方案》也对粤港澳大湾区碳标签互认工作做了一些设计。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发挥大湾区的优势,进一步推进碳足迹跨境互认互信工作。一是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联盟,推动粤港澳三地的重点企业、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共同参与进来,为深化碳足迹互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是推动粤港澳三地碳足迹核算评价方法、分级评定和应用场景等逐步实现互认互信,加强规则衔接,探索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湾区标准”。三是选取典型产品继续开展互认示范工作。今年,我们又在珠海市选取了7款典型产品进行第二批粤港互认示范工作,接下来希望通过推动更多产品开展互认示范,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四是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工作,联合港澳积极推动碳足迹国际互认。

羊城晚报记者:刚刚文件提到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主要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申请。对于部分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或线上流程的车主,尤其是一些个体运输户,有哪些线下辅助申请渠道或提供一对一的指导服务?同时,对于在政策正式实施前(2025年7月1日至10月9日)已经完成淘汰或购买的车辆,是否能够补申请补贴?
张瑞凤:谢谢你的提问。
我先回答前面第一个小问题。为了方便车主申请补贴资金,我们特别委托了技术单位开发了省里统一的“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在这个公共平台中增加了“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专用模块。考虑到部分车主,尤其是一些个体运输户,可能对线上操作不太熟悉,我们也同步提供了多重线下辅助渠道:一是设立了技术服务热线(95534),专门解答小程序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二是省生态环境厅开通了政策咨询专线(020-87579692),负责解读相关政策;三是全省21个地市均已同步开设了咨询热线。此外,如果车主确实需要面对面协助,例如广州市的车主,也可以前往市局服务点进行现场咨询,届时会有工作人员提供“手把手”的指导服务,确保大家能够顺利申请。
第二个小问题,刚才周厅介绍了这项政策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9日整整一年半的时间,政策生效时间是2025年10月10日,即政策生效前已完成淘汰的车辆是否能够补申请,答案是明确的:可以申领。我们已对政策正式生效前的一段空档期(即2025年7月1日至10月9日)做了充分考虑和衔接。只要车主在该期间内完成了符合条件的旧车淘汰,并在后续按要求将全部申请资料上传至指定的微信小程序,经审核通过后,同样具备申领补贴的资格。

南方网记者:《工作方案》提到在2027年将完成200个左右的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这些核算评价将涵盖广东哪些具体的重点领域产品?
关绣娟:谢谢你的提问。
关于2027年前要完成的碳足迹核算评价的产品,我们在设计这个目标时,主要是基于我省的产业特点和外贸需求来确定的。
一是广东省的优势特色产品。如电子信息、海上风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家用电器、纺织等,这些产品在我省的产量或市场占有率较高,而且减排贡献突出、供应链带动作用比较明显。所以开展这类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评价,更有利于以点带面推动全行业减碳,促进产业链的转型升级。
二是国际上有碳足迹核算报告要求的出口产品。比如刚刚周厅提到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首批要求报告产品碳足迹信息的,涉及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及氢6个行业;还有欧盟新电池法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各类电池产品披露产品碳足迹信息。所以我们在设计目标时,会优先聚焦电池、钢铁、铝等行业,组织遴选一批重点企业和产品开展碳足迹核算评价,从而提升企业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的能力。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目前的补贴政策是通过经济激励引导车主主动淘汰更新。对于一些不愿意主动淘汰的车主来说,省生态环境部门有哪些配套的监管措施?
张瑞凤:谢谢你的提问。为了推动高排放车辆淘汰,我省在政策设计上、在立法中赋予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济措施、限行措施以及其他措施等多种措施来促进高排放车辆淘汰的权限。
在这项新政策里,我们采取“胡萝卜+大棒”,“胡萝卜”即补贴,车主越早参与,获得的补贴越多,既有利于个人,也更有助于环境改善。对于不愿意主动淘汰的车主,老旧高排放车辆的使用可能逐步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现在全省21个地级市已经有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江门、湛江、汕尾等7地市划定了国三柴油车限行区,深圳划定了国四柴油车限行区,另外13个城市也启动了国三柴油车限行区划定工作,预计2026年之后,国三柴油车的使用会受到比较大的限制,所以这些车主越早淘汰对自己越有利。

中新社记者:《工作方案》提出建立广东省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国家已经提出建立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为什么还要建立广东省数据库?与国家数据库怎么进行衔接呢?
关绣娟:谢谢你的提问。我想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碳足迹因子。碳足迹因子是核算产品碳足迹的一个重要系数,因子越高,核算出来的产品碳排放量越高。现阶段我国出口产品在核算碳足迹时,主要采用国外数据库中多年前的默认因子数值,这些因子很多不能反映当前我国真实情况,有一些计算出来的碳足迹数值会比实际水平更高,从而增加出口企业的成本。因此为了提升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准确性,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碳竞争力”,国家层面提出要建立完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并优先聚焦基础能源、大宗商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发布因子。这些因子反映的是全国平均水平。
近年来,我们省大力发展绿色清洁低碳能源,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接近3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广东省的碳强度和能耗强度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同样生产一件产品,我们的碳足迹水平可能会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因此,针对我省的产业链优势产品,建立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准确核算产品碳排放水平的工具。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技术管理要求,衔接国际规则,建立科学统一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研制技术规范,同时明确质量保障措施,确保数据库建设过程公开透明、科学权威、安全可靠,为后续实现与国家因子数据库的衔接奠定基础。具体来说,将重点聚焦广东省产业链优势产品、跟出口产品关联工业原材料等领域研制相关因子数据。我们也鼓励研究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在注明数据来源的基础上,报送产品碳足迹数据,实现数据共享。谢谢。
罗林生: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