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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储备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现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本次征集旨在收集一批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绿色低碳典型案例,为后续向国家推荐2026年度绿色低碳案例做好储备。通过案例征集并对绿色低碳先进做法进行推广,展示我省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类别与要求

  本次征集的案例类别包括企业、园区、社区和公众参与实践基地4大类,具体技术或模式要求、征集条件等,均按照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要求执行,相关征集资料见附件。

  三、报送与评估程序

  (一)组织动员。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征集工作,广泛动员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社区、公众参与实践基地等主体按要求准备征集材料。

  (二)地市初审。各申报主体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市生态环境局。各地市生态环境局需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

  (三)地市报送。请各地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2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26年国家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推荐表》《2026年国家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按照优先顺序排列)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气候与交流处)。每个地市每个类别报送案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省级评估。省生态环境厅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案例征集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地市推荐的案例进行集中研究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案例,将向国家推荐报送为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五)宣传推广。对于各领域推进绿色低碳方面先进经验做法,我厅将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相关官方活动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

  1.2026年国家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推荐表.doc

  2.2026年国家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储备征集类别及要求.doc

  3.案例情况详细介绍(选填).doc

  4.2026年国家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doc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官力斯 020-87531915,邮箱:gdsthjt_guanlisi@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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