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
省环境保护厅发布
今年5月全省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一起来看看!
5月,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0.6%,较去年同期上升6.4个百分点,珠三角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9.2%,较去年同期上升12.2个百分点。
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5月排名前三位为茂名、湛江和阳江,后三位为广州、韶关和清远。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变化率排名,广州、惠州、东莞、中山和揭阳5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环境质量变差程度排名依次为潮州、河源。
表1 2018年5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备 注:城市各项污染物月评价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年度评价二级标准(详见说明),则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
5月,PM2.5全省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各市平均浓度范围在13-31微克/立方米之间,全省21市月平均浓度均达到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GB3095-2012)。PM10全省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各市平均浓度范围在27-52微克/立方米之间,全省21市月平均浓度均达到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GB3095-2012)。
图1 5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从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水平及变化情况看,与去年同期相比,5月全省SO2、NO2、PM10、PM2.5平均浓度、O3-8h第90百分位数均值及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均值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9.1%、22.2%、22.4%、29.0%、17.4%和10.0%。珠三角地区SO2、NO2、PM10、PM2.5平均浓度均值、O3-8h第90百分位数均值和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均值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27.3%、26.5%、30.8%、36.4%、21.1%和27.3%。
图2 5月全省城市首要污染物分布
首要空气污染物方面,5月全省城市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O3-8h),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86.0%,其次为二氧化氮(NO2),占比为6.6%,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5.2%和2.3%。珠三角地区O3-8h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83.5%,其次为NO2、PM10和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12.7%、3.2%和0.6%。
▲佛山、江门、肇庆三市"气质"不断提升,5月空气质量6项指标全面达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后来居上,位于全省中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