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今天(5月22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州市动员会召开。至此,第二轮第三批5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在各地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制造业当家、海洋强省建设、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大战略过程中,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自然保护地保护等共性问题和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广州、汕头、梅州、东莞、阳江市委书记作了动员讲话,表示要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以此次督察为重要契机,更大力度谋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根据工作安排,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2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广州、汕头、梅州、东莞、阳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始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坚决防止采取“一刀切”“一关了之”“以停代改”等情况,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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