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源头治理、系统施策!汕尾陆丰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

  8月7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陆丰市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部分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形势严峻”典型案例后,陆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汕尾市委常委、陆丰市委书记陈伟明第一时间带队深入一线督导典型案例通报问题立行立改工作。

  陈伟明一行深入甲子、碣石、东海等地,实地督导检查甲子镇、碣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口污水收集处理和东海街道沿路污水溢流、污水直排处理等情况,详细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查找污染源头,就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对整改措施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标本兼治,不折不扣抓实抓好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整改,以整改实绩实效推动陆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8月8日,陆丰市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通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情况,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汕尾市委常委、陆丰市委书记陈伟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和汕尾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务实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厚植陆丰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及反馈问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动环保督察问题对账销号,同时扎实推进全方位排查整改,全面开展“回头看”“大起底”,以更实举措推动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要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科学治理,认真查摆陆丰市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一体化推进整改,切实守住生态安全底线。要坚持治管并举,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长效协作机制、长效督办机制,推动形成制度性规定措施,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水平。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持续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问题整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原标题:

  陆丰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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