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4〕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按照《关于报送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度情况的通知》(粤环办函〔2013〕227号)的相关要求,各市及时报送了管理文件制定、高污染禁燃区划定和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我厅对报送信息进行认真整理(见附件),现将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总体较好
珠三角各市和顺德区基本都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和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锅炉专项污染治理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广州、惠州、江门和肇庆市还制定了有关201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文件,广州、佛山(包括顺德)、东莞市率先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深圳、惠州、中山、肇庆也已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全省的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较为完善,各市和顺德区都出台了相关的治理方案及“黄标车”限行方案,并不断扩大限行区域,深圳、珠海、佛山、河源、惠州、东莞、中山、肇庆、揭阳、云浮、顺德区出台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的经济政策。
珠三角以外的汕头、韶关、汕尾、阳江、潮州、云浮制定了工业锅炉整治方案;汕头、韶关、湛江、潮州还印发了有关油气回收治理的工作文件。
(各市管理性文件制定情况详见附件2)
二、今年任务完成情况
(一)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14个城市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珠三角各市和顺德区都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顺德划定范围包括城市建成区,符合要求;珠三角以外河源、湛江、潮州、云浮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且符合要求。韶关、茂名、揭阳已开展了相关划定工作,汕头、梅州、汕尾、阳江、清远尚未启动相关工作,没有完成年度任务。(各市划定情况详见附件3)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各市报送的情况统计,2013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顺利,共完成3623项治理任务,超额完成了省政府2013年民生实事3000个大气污染整治项目的任务要求,其中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完成1953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806项,油气回收完成695项,火电、水泥、陶瓷大气污染治理共完成169项。另外还完成了793项饮食油烟治理项目。2013年12月,全省已全面供应第四阶段车用成品油;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市已经实现黄标车区域限行的电子执法;广州石化已正式启动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维修(LDAR)暨LDAR示范项目,惠州中海壳牌、中海油也确定了有关的实施方案。(各市完成情况详见附件4)
三、近期重点工作
(一)制定城市重污染应急预案。
2014年4月底前,珠三角各市要印发本地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二)制定贯彻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相关文件。
待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后,珠三角各市应在60个工作日内制定贯彻落实的相关文件。
(三)明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锅炉清单。
各市要在2014年3月底前明确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锅炉名单,仍未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市要在3月底前明确城市建成区的锅炉名单,并报送我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高污染锅炉要在2014年底前淘汰,未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市要在2014年底前淘汰城市建成区的高污染燃料锅炉。
附件:1.广东省各市在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文件汇总表
2.广东省各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
3.2013年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整治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顺德区政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印发
附件1.广东省各市在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文件汇总表.doc
附件2.广东省各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doc
附件3.2013年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整治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