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5〕86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我厅制订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现予印发,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0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印发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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