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6〕6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发〔2015〕179号)转发给你们,请在规划环评管理工作中参照执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印发
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发[2015]17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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