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5〕4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和《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两项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和制鞋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和《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两项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废气治理工作中参考。
附件:1.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
2.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印发
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pdf
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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