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8〕600号(B)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78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金融办:
我们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78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鼓励银企合作共赢,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和《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银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精神,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切实推进环保与金融融合,提高金融对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破解我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难题,我厅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省金融办经过反复研究、调研,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环保与金融融合促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三部门联合召开“全省环保与金融融合促进绿色发展工作推进会”,各地市环保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省内各大商业银行、环保企业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我厅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十三五”时期全面支持广东环境污染防治战略合作协议》。金融机构与环境友好企业签署了授信合作协议,涉及资金总额达120亿元。会后,各市也积极推动环保与金融融合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与环境友好企业的合作。
二、开展信用评价全公开,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为规范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加强我省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原省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的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后经修订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逐渐建立并完善了我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2013年12月,原环保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在总结广东等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2014年6月,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监管局转发了环发〔2013〕150号文,进一步完善并深化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该评价体系是环保部门根据企业一年期的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环境自律意识和环保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从漠视污染、消极治理、被动应付,向重视环保、清洁生产、主动减排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还有利于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督促企业持续加强和改进环境管理;更有利于帮助金融机构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作为其审查信贷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
三、实现严惩重罚全覆盖,倒逼企业升级转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环保系统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执法行动,形成了强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促进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2018年起,要实现严惩重罚全覆盖,推动企业投入资金提升治污水平,甚至倒逼企业整体转型升级。因此,建议金融机构加大对有意愿升级改造的企业提供更优的融资服务,对拥有前景的环保产业提供融资服务,实现金融资金与绿色产业和环保产业的对接。
四、建立绿色保险体系,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
2012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联合广东保监局下发了《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对潜在环境风险程度高、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并明确了具体实施范围、保障范围和赔偿限额、操作方式、工作职责、保障措施等。2013年初,环保部联合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后,我省高度重视,及时将该文转发各地贯彻实施,并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强制责任保险的实施范围,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随后,全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到2016年底,全省参与投保企业超过800家,投保企业总数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体系基本建立,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意识和风险应对水平得到增强,企业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得到提高,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进入常态化。2017年,深圳市人居委联合深圳保监局制定了《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在全国率先将化工行业、电镀线路板行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环境高风险企业全部纳入强制责任保险范围。接下来,我省将按照国家部署,在全省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专此函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航 8753179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府办公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78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