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与审计管理平台等2个项目立项方案的批复》(粤政数函〔2020〕968号)《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宣传育融媒化信息服务等3个项目立项方案的批复》(粤政数函〔2020〕995号)《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省生态环境厅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二期)等2个项目立项方案的批复》(粤政数函〔2020〕994号),我厅拟从2020年省级财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信息化项目预留经费”中,安排“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与审计管理平台项目”等七个项目合计3,018.26万元。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及《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环函〔2019〕1135号)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安排计划(附件1)、绩效目标表(附件2-8)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7日—11月19日
(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财务与审计处 83629325,gdhbgcc@163.com)
附件:1.资金安排计划表
2-8.绩效目标表(含7个项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