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氯化石蜡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项目”示范企业意向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短链氯化石蜡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摩尔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附件A管控物质。2023年6月6日,生态环境部等十一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多氯萘等5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20号),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短链氯化石蜡,保留九类豁免用途,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为履行公约义务,推动我省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我厅拟向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申报“中国氯化石蜡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项目”,拟在氯化石蜡生产和使用企业开展转型、替代示范和削减淘汰工作,并推动含短链氯化石蜡废物无害化处置,促进我省相关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该项目现处于概念申报阶段,预计2024-2025年开展项目准备工作,全额项目预计2026年正式启动,执行期5年。
为推动项目申报,我厅拟在省内征集短链氯化石蜡生产转型示范企业,使用替代示范企业,及短链氯化石蜡废物无害化处置示范企业。
一、短链氯化石蜡生产转型转产示范企业要求
1、2023年6月6日前有生产短链氯化石蜡;
2、近两年内没有因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短链氯化石蜡使用替代示范企业要求
1、2023年12月31日前有使用短链氯化石蜡;
2、近两年内没有因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短链氯化石蜡废物无害化处置示范企业要求
1、已经领取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焚烧和填埋;
2、近两年内没有因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四、申请材料
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出具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函。具体模板见附件。并于2024年3月13日前将承诺函提交我厅(可接受原件、扫描件)。
联系人:刘理祥 020-89779161
附件:1、生产企业承诺函.docx
2、使用企业承诺函.docx
3、处置企业承诺函.docx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