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察综合处
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制度、措施及有关工作机制。
(2)组织开展有关政策研究,起草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等综合性材料。
(3)牵头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监察重大问题。
(4)督查、督办有关领导批示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决定事项。
(5)对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有关专项督察。
(6)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